新疆师范大学办公室工作人员规范
发布时间: 2019-07-23 浏览次数: 443

1.思想道德规范

1)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;

2)遵守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;

3)忠诚本职工作;

4)严格遵守保密制度。

2.工作作风规范

1)团结协作:要具有高度的团队意识,步调一致,密切合作;

2)尽职尽责:要积极主动地履行岗位职责;

3)高效服务:要做到主动服务、优质服务、超前服务;

4)积极落实:既要高质量完成自身工作任务,又要履行好督查督办职责。

3.工作纪律规范

1)顾全大局,服从管理;

2)不迟到,不早退,有事及时请假;

3)工作期间不聊天、不大声喧哗;

4)对领导交办的工作要件件有着落,事事有回声,不清楚的要及时请示,完成后及时汇报;

5)参加各种会议、活动要提前15分钟到位,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,要事先请假,事后要及时向同事了解情况。

4.举止和工作环境规范

1)衣着得体。出席重要活动必须根据需要着装;

2)环境整洁。保持办公室卫生清洁,物品摆放整齐有序。

5.接待礼节规范

1)言行举止:温和、谦恭、庄重、大方、得体;

2)热情服务:来有迎声,问有答声,走有送声;

3)态度端正:领导、师生一样尊重;熟人、生人一样和气;忙时、闲时一样耐心;来早、来晚一样接待;

4)主动使用礼貌用语。接听电话文明用语:“您好,党委办公室、学校办公室”、“请讲”、“您有什么事”、“我能转达吗”、“请稍等一下”、“请您再说一遍”、“好,再见”。中断或挂止电话,应先征得对方同意;接待教师、学生或来宾用语:“您好,请问有什么事”或“请稍等,我帮您咨询一下” 、“请稍等,我请示一下”、“请慢走”或“再见”等等,对未办妥的,应说“对不起”,“请您理解”等等。接听电话或接待来客,以“您好”开头,“再见”结束。得到对方支持帮助应该表示谢意;

5)主动自我介绍。电话联系工作,必须自我介绍,说明单位和个人姓名;

6)及时接听电话。一般情况下电话即响即接,如因开会不能及时接听的电话应给予对方回复电话。

6.日常事务处理规范

1)及时。职责范围内的事物要及时处理、不推诿、拖延。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务,要及时主动帮助与有关部门沟通。不能由本部门单独处理的事务,要主动与其他有关部门沟通。

2)耐心。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一时处理不了的,或者按照政策规定不能办理的事情,要耐心解释说明。

3)准确。信息记录、信息传递要准确。重要事项的记录要注明日期、时间、信息来源(单位、姓名、联系方式)、主要内容、记录人姓名等要素。记录的信息要主动核实确认。

4)请示。重要的事务,或者疑难的事务,应该及时报告有关领导,或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咨询意见。重大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校领导和有关部门。

5)保密。遵守保密规定,妥善保管文件、印章等。一般情况下,不对外提供本校教职工的私人电话,紧急公务或上级部门或领导要求的除外。

6)请假。因故不能到岗必须请假并填写《请(销)假审批表》。请假半天须本科室科长批准;半天以上、一天以内须部门主管副主任批准;一天以上须部门主任批准。因故离开办公室,应向其他同志说明去向,并对手头工作进行必要的交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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